安泰经管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9

一、综测对象

我院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且上一学年期间均在正常学制期限内在校学习的中国籍研究生(不含MBA)(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依法服兵役或校际交流原因休学者可以参评)。


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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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测材料核定

综合素质测评只区分专业不区分年级,学业成绩项目包括培养计划中所有取得计入GPA评分的学位课程,其余项目的时间跨度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对于科研成果遵循科研成果一次认定的原则:凡之前作为材料提交并获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作为次申报的科研成果;申请本年度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获评该奖项,则其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用于申请明年和以后的奖学金申请;若未获评,其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仍可以用于后续的奖学金申请。


四、评分标准

附件包含《2025年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条例》(附件1)、《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素质拓展评分标准》(附件2)、《自评材料填报指南》(附件3)。

请同学们仔细阅读上述附件,自行至指定申报链接填写提交自评部分材料,所有填报的内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请按照附件2评分标准表中最后一列的提示在链接中进行申报并计算自评分数


五、材料递交

请按照要求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自评加分项对应填写至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证明材料链接https://ssc.sjtu.edu.cn/f/d44cb7fd中,申报时间829日至9524:00该链接在申报期间仅可提交一份提交后如有问题或遗漏需要修改,可以在申报时间段内使用内容修改链接(https://ssc.sjtu.edu.cn/s/a6b0a333进行修改调整

提交材料阶段结束后,96起将统一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人可通过审核进度查询链接(https://ssc.sjtu.edu.cn/s/95357822)查询审核进度及反馈如遇到申报人提供材料缺少或申报项目有误的情况,审核人会注明需修改的栏目并退回申请材料审核阶段请关注交大邮箱的邮件提醒,如申请材料被退回修改,系统将以学生事务中心的名义自动向申报人的交大邮箱发送修改链接,请根据填报指南附件3指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重新提交。


 六、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导师评价

请将导师评分表链接 https://wj.sjtu.edu.cn/q/Lv6GgoZw  转发给导师,并提醒导师线上填写。如导师有多位硕士生,可点击添加新行逐一评分,一并提交。

导师评分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9月5日(周23:59。

 

七、特别说明

1. 所有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再接收,视为放弃。

2. 本次评定中,成果认定时间为202491日至2025831,非发生在该期间内的项目请勿申报。

3. 在评审过程中,有申请材料造假、重复申报或其他舞弊及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者参评资格,并根据校纪校规进行相应处分。

4. 审核阶段请密切关注自己的交大邮箱及申报链接状态,以防错过修改和重新提交时限。

 


如在自评材料递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至acem_zc_master@163.com。评定过程中如有疑问,申请人可联系年级思政老师。为保证综合测评的公正公平,不接受关于咨询申报总体情况、个别同学申报成果情况等问题的询问。感谢各位同学的配合。


附件下载

  • 附件1:2025年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条例.docx
  • 附件2: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素质拓展评分标准.xlsx
  • 附件3:2024-2025年度安泰硕士生综合测评自评材料填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