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3

为增强我校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校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港澳台侨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及条件

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华侨本科生均具备申请资格。

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特等奖和一等奖申请人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或学积分应位列年级或专业前50%;

5、符合《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沪交学〔2017〕35号)相关评定条件。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我院本年度整体推荐名额如下: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台湾学生奖学金

本科

硕士

博士

本科

硕士

博士

2

3

0

1

6

0

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三、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和方法

具体评选程序为:

1、学生处根据各学院(系)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人数占全校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人数之比例确定院(系)推荐名额;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将有关精神传达至相关学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经院系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推荐等级后在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汇总、审核并组织评审,将评选结果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中央主管部门批复;

4、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学生处会同财务计划处发放港澳台侨奖学金。

四、申请方式及材料要求

申报学生11月25日(本周六)17:00前通过一门式服务网络平台自主、详细填写申请材料(具体操作请见附件)(申请网址:https://ssc.sjtu.edu.cn/f/aa4e52d8)。

学院将结合同学们申请情况,于11月27日(下周一)14:00组织线下答辩,地点为徐汇校区包图B204会议室,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时长和形式为每人120s的自我优势与特点介绍,可从个人基本情况、学业科研、获奖情况、实践工作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全面介绍。答辩需准备1页PPT作为答辩时的背景展示,PPT内容可结合答辩时的个人介绍,无模板要求,页面比例为16:9。如有特殊字体请嵌入或转换为图片格式,不能有动画,答辩时会将所有答辩人PPT汇总在一个文件中,由工作人员翻页。答辩使用的PPT也请同学们于11月25日(本周六)17:00前命名为“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硕士+姓名”,上传至交大云盘https://jbox.sjtu.edu.cn/l/o1BULp,如未上传则视作放弃参加评审。 

注意:申请时填写的相关信息将作为评级依据,请务必认真、完整、详实、诚信填写!申请人可自行决定申请等级,经过校级评审或校级答辩后由学生处评定最终的推荐等级。

四、其他事项

对于获奖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此外,此次评审的港澳台侨奖学金不与2023年度其他奖学金兼得。特等奖、一等奖候选人校级答辩定于12月8日举行,时长和形式与学院答辩类似,如申请该等级并获得学院推荐,请提前做好相应校级评审准备。

附件下载

  • 附件:2023年度港澳台侨奖学金申请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