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经管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0
一、综合测评对象
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不含留学生)。
二、操作流程
三、操作细则
附件包含本科生综合测评操作细则(附件1)、素质拓展评分标准(附件2)及自评材料填报指南(附件3)。
请同学们按评分标准自行至指定申报链接填写提交自评部分材料,并按照附件2中sheet2打分表进行每项分数的自评计算(需填报获奖次数的项目请勿遗漏,否则可能造成计分错误)。所有填报的内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请按照评分标准表最后一列的提示在链接中进行申报。
四、特别说明
1、本次评定中,成果认定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非发生在该期间内的项目请勿申报。
2、在评审过程中,有申请材料造假、重复申报或其他舞弊及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者参评资格,并根据校纪校规进行相应处分。
五、材料递交
请按照要求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自评加分项对应填写至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本科生素质拓展证明材料链接(https://ssc.sjtu.edu.cn/f/cc8816e7)中,申报时间为8月21日至9月1日24:00。
该链接在申报期间仅可提交一份,如有问题或遗漏需要修改,可以在申报时间段内使用查询修改链接(https://ssc.sjtu.edu.cn/s/95148aa7)撤回进行优化。
提交材料阶段结束后,9月2日起将统一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如遇到申报人提供材料缺少或申报项目有误的情况,审核人会注明需修改的栏目并退回申请材料。系统将以学生服务中心的名义自动向申报人邮箱发送修改链接,请根据附件3指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与重新提交。
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后填写申报链接:
1、认真对照素拓标准,多写重写不算;
2、注意活动的时效性,请确认为该学年内参与的活动;
3、上传材料清晰易辨识,且能够证明活动真实有效;
4、院内已公示活动及团学内部活动无需再次填写。
5、审核阶段请密切关注自己的交大邮箱及申报链接状态,以防错过修改及重新提交时限。
如在自评材料递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至ACEMmsc@126.com,感谢各位同学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