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资助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25
本细则旨在详细指导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申请参加国际会议资助的具体流程,确保申请者能够清晰理解步骤,顺利获得资助。请申请者仔细阅读细则,并按照指引逐步完成申请。
一、资助申请前准备
1. 申请者须为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在国(境)外进行联合培养或访问学习的研究生,且学业进展良好,无违纪违规记录。申请者在读期间至多获得一次院级国际会议资助。学院国际会议资助为学校资助的补充。研究生应首先申请学校研究生院设立的资助项目。在学校资助额度不足或未能获得资助时,符合条件者可依据本细则申请学院资助。
2. 确认拟参加的国际会议是否为A类或B类会议,具体分类参照《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资助名录》。确保会议主题与研究方向紧密相关。确保论文已被会议正式接收,并获得会议主办方出具的正式邀请函,明确邀请进行口头报告或论文张贴。邀请函需由导师签字确认(电子邮件邀请函亦需导师签字)。申请国际会议资助的学术成果须满足以下要求:
2.1 被接收的论文须与申请者学位论文或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2.2 申请者获得国际学术会议接收的论文需以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撰写;
2.3 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上海交通大学”;
2.4 每篇论文仅可资助一名研究生参会。
3. 了解资助上限
3.1 资助类别根据会议类型及报告形式的不同,分为以下两类:
A类会议资助:对于在A类会议上进行口头报告的申请者,资助其国际旅费、会议注册费及住宿费;对于进行论文张贴的申请者,资助其国际旅费、会议注册费。
B类会议资助:对于在B类会议上进行口头报告的申请者,资助其国际旅费、会议注册费;对于进行论文张贴的申请者,仅资助其国际旅费。
3.2 资助上限标准根据会议地点及经费使用情况设定如下:
对于会议地点在非亚洲地区的申请者,每人每次资助总额(含学校资助额度)不超过二万元人民币;
对于会议地点在亚洲地区的申请者,每人每次资助总额(含学校资助额度)不超过一万元人民币。
二、申请学院资助流程
1. 下载并填写申请表
下载《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资助申请表》,并认真填写。
2. 导师签署意见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由导师审阅并签署意见。
3. 准备并提交材料
准备以下材料,并至少于出访前30个工作日提交至教务办公室:
3.1 申请表(导师已签署意见)
3.2 会议主办方出具的口头报告正式邀请信函(导师签字确认)
3.3 论文录用情况证明(包含论文首页或报告摘要、申请者做口头报告的时间安排、详细会议日程、会议网址等)
4. 发起因公出国(境)申请
至少于出访日期前15天,通过学校系统发起因公出国(境)申请及审批手续,具体路径为:交我办-国际交流-因公出国(境)申请。
三、会后材料提交与报销
1. 提交会议总结报告
国际会议结束后,原则上应于回国(境)两周内,向教务办公室提交《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
2. 提交口头报告PPT
同时提交口头报告PPT文档(讲义形式打印)作为备案信息。
3. 财务报销流程
3.1 根据获批资助金额,准备相关费用票据进行财务报销。
3.2 报销时需提供出国(境)批件原件、费用票据原件及资助申请表复印件。
3.3 报销流程遵循学校财务规定,确保所有费用支出合规。
四、特殊情况
1. 境内会议申请
若申请的国际会议在境内召开,但申请者有论文被接受并被邀请进行口头报告或张贴,仍可申请学院资助,资助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而定。
2. B类会议特殊报告
若申请的国际会议为学院B类会议,但申请者获得会议主办方邀请做“邀请报告”或“大会报告”,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等同于学院A类会议的资助,由各学科点决定是否给予资助及资助额度。
3. 中美物流研究院学生政策
导师为中美物流研究院教师的博士生,请另行咨询中美物流研究院相关政策。
五、联系方式与咨询
教务办公室:021-52301522
办公地点: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徐汇安泰楼B301室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请申请者密切关注学院通知,及时了解最新政策与流程。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