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6-06-04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关于招生考核的要求,本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院2026年第二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根据学校招生政策,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招生方式分为本科直博、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批次博士招生对象为申请考核生和硕博连读生。

一、招生学科

招生学科为: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

、综合考核安排(第二批)

1.综合考核内容

1)专业测试(笔试)100分

2)专家组综合面试100分

3)导师(组)综合评价(包含对研究计划书的评定对科研潜质及专业知识的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为“通过”(统一计为85分)或“不通过”(统一计为5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200分,包括:专业测试(笔试)100分、专家组综合面试100分。(注:导师综合评价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2.综合考核确认

第二批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请关注学院网站,请取得考核资格的同学于67日上午10:00前发E-mail至acem.zhaosheng@sjtu.edu.cn确认参加本次综合考核,邮件标题“报考专业名称+姓名+确认参加综合考核”并将填写好的博士生报考志愿表(见附件)命名为:《考生姓名-第一志愿导师名&第二志愿导师名》附于信中。同时,请考生于67日前通过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安泰经管学院本硕博招生系统https://apply.acem.sjtu.edu.cn/postgraduate/login确认个人信息及提交电子版材料

联系电话: 021-5230135252301031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B301室

3.综合考核日程安排

时间

地点

内容

备注

69日
下午 
14:30-15:30

15:00前需完成报到;15:00-15:30为说明会时间)

徐汇校区安泰经管学院(包图)A403

报到、
资格审查
说明会、个人兴趣测试

线下资格审查需提交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2.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已毕业考生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相关认证报告;

l 研究生毕业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l 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供材料:

l 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研究生学生证原件以及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

l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资格审查时提交原件;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资格审查时提交原件(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或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及PPT(面试时提交,需拷贝PPT)

考生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另请线上提交(请67日前完成)

请考生通过报名时留下的手机号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https://apply.acem.sjtu.edu.cn/postgraduate/login,确认个人信息及上传电子版材料,包括前文所述的需线下提交的材料等。材料提交后将无法修改,请考生提交最终版材料。

610日 
上午 
9:00-12:00

徐汇校区安泰经管学院(包图)B201

专业测试(笔试)

应用经济学考试科目:经济基础(含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

专业测试(笔试)

管理科学与工程考试科目:管理科学基础(含微观经济学、统计学、运筹学)

专业测试(笔试)

工商管理考试科目:经济管理基础(含管理学、微观经济学)

笔试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及面试安排将于610日晚上公布面试地点在徐汇校区安泰经管学院报到等候教室为A407

611日08:30-16:30

徐汇校区安泰经管学院(包图)A407等候教室

面试

请准备:《拟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书》PPT(进行5-10分钟汇报),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注:所有考生须接受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原则

1、我校博士生招生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根据报考同一学科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数、综合考核成绩排序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终审通过的学生将在校研招网公示拟录取名单,终审未通过者则不予录取。

2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高校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强军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专项内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3、专业测试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单项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不予录取;导师(组)评价为“不通过”的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根据符合录取原则学生的综合考核总分排序依次递补录取。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弄虚作假或有任何不诚信行为等,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学籍。

6、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

021-52301352 / 5230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