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季学期本科与研究生课程助教招聘启动 发布时间:2026-01-21
一、助教的聘用
1、申请助教的教师每学期(春季或秋季学期)至少担任一门我院教学计划内的本科或研究生课程。原则上教师每学期可以聘用一位助教,教学工作量特别大(一学期担任三个不同的教学班(含)以上或者授课班级学生总数超过120 人)的教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申请第二位助教。
2、助教选聘由教师决定,教师和学生相互自由选择。
3、助教聘用期为一学期(1-18 周),如果课程为集中授课,教师可以根据实际需求不定期聘用。
4、 助教必须参加学校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助教培训并取得证书。
特别说明:MBA、EMBA、EDP、DBA、CLGO 等项目助教的聘任由各项目负责,不纳入本条例。
二、助教工作职责
协助聘任老师的教学工作,每个助教的工作时间每学期不低于51个工作时段(每个工作时段4小时)。
工作内容包括:
(1)48个工作时段:协助老师教学工作,如随堂听课、习题课辅导、批改作业、监考、课程实验辅导、实习实践辅导、课程网站维护等;
(2)3个工作时段:完成学院安排的监考、答辩秘书等社会性工作。
特别说明:不得安排或要求助教承担本应由主讲教师承担的工作,如代替教师讲课、上占用教师教学时间的习题课等。
三、助教申请与聘用流程
1、达成聘用意向
教师和学生提前沟通,互相自由选择。
2、学生提交申请(以下步骤缺一不可)
(1)提交纸质申请表(2026年3月2日—3月11日工作时段办理)
学生填写附件《助教申请表》(2026年春季学期更新版),本人及导师签字,聘用教师填写每月发放的助教费金额并签字,签好字的纸质版《助教申请表》交至徐汇校区包图B301教务办。
(2)“交我办”线上申请(2026年1月16日—3月11日)
学生在“交我办”线上提交助教申请(搜索“研究生助教申请”——选择安泰本科或研究生课程,同时担任本科和研究生课程助教的同学优先选择本科助教岗位,酬金标准相同),每名同学每学期只能申请1个岗位。

学生3月11日前线上提交申请,同时上交纸质申请表,纸质版申请表经过复核后,系统中方可通过,因此会在3月2日至3月11日集中处理,已经与老师达成互选意向的同学可以先开展工作。
3、参加助教培训
开学后参加助教培训取得助教资格证书(已取得证书的不需要参加),未取得证书的同学无法完成助教聘用和领取津贴;具体时间根据学校教学发展中心春季学期通知。
四、津贴标准及发放
1、助教津贴
定期(学期)聘用:津贴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每学期初,学校学
生处勤工助学办公室发布助教基本津贴标准范围。工作量不足者津贴按比例递 减。
不定期聘用:按照具体工作情况发放相应津贴。
教务老师每月20日提交助教津贴申请,转月3日发放上一个月的助教津贴(学生可在交我办上查询)
注:如学校规定的助教津贴调整则根据最新规定执行。
2、博士研究生(含直博和硕博连读生)助教(管)规定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和硕博连读生)应在入学后3年内担任至少4学期学院安排的助教或助管工作并考核合格,该期间学院不支付助教或助管津贴。学生担任了超出4个学期的助教或助管工作,学院将按规定支付助教或助管津贴。如果导师愿意提供博士生培养费(学院不支付),则该生不需承担学院安排的助教或助管工作。
五、助教考核
助教考核在受聘学期期末进行。考核结果设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
1、考核优秀和合格者将获得全部助教津贴。
2、根据学校分配的卓越助教提名奖名额(不超过助教岗位总数的2%),经授课教师推荐,优秀助教推荐申报“研究生卓越助教奖”,提名奖金为该学期助教平均总津贴的10%。全校卓越助教奖人数为助教岗位总数的1%,由教学发展中心组织评选和发放相应证书,由学生处发放奖金,奖金标准最高为本学期助教平均总津贴的50%。
3、考核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酌情扣减助教津贴。
4、助教(管)担任学院安排的监考等任务如果出现重大事故,则其考核为不合格,并扣除一个月的助教(管)津贴。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办
2026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