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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上海交通大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22 阅读数:1.2k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贯彻学校立德树人理念,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我校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医务员工的先进典型,展示青春奋斗风采,发扬模范带头作用,更好地激励和引导全校青年以奋发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现开展2018-2019学年上海交通大学“五四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1. 优秀团员:我校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151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2019年春季入学、春季毕业以及团组织关系不在我校的团员不纳入评比范围)。

2. 优秀团干部:在我校各级团组织中担任职务。超过28周岁参评的团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不可同时申请)。

二、评选原则

1. 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切实加强通知与宣传,确保评选工作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宣传度,确保评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2. 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绩实效。坚持以成绩、贡献、效果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拟推荐对象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3.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活动。

(二)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3.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活动。

4. 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 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竭诚服务团员青年,正确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四、材料提交及审核

 1.请各团支部组织同学以自荐和他荐形式申报,经过民主选举后产生一名优秀团员候选人,填写《附件:2018-2019学年上海交通大学“五四评优”信息汇总表》,各支部于4月1日(周一)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acemtwzzb@126.com,同时请支部推优的优秀团员统一登录“一站式服务”网站进行申报(具体现上流程参考附件5)。

 2.各班如有同学自荐优秀团干,可先填写好附件2,发送给各年级思政,之后学院将结合各学生组织报名情况择优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