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届本科市、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继续开展评选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19〕49号]的文件精神,此次评选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届毕业本科生(含港澳台, 港澳台学生不参加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可以参加校优秀毕业生评选;不含留学生, 留学生评选的具体事宜由留学生服务中心另发通知)
二、 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4、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5、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及本科直博生,优先推荐评选。
6、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条件
评选校优秀毕业生标准: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评选市优秀毕业生标准:在校期间应获得过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国家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
7、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遵守寝室相关管理规定,与同学关系融洽。
8、毕业前基本落实毕业去向,如就业,国内外升学等。
三、 评选办法
由各班班主任、班委牵头,成立班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确定1名工作小组组长,工作组组员不少于5名。
班级同学自行申报,对符合要求的同学,由班级评审小组参照下方评定指标打分,并组织班级全体同学参考评分结果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推荐顺序后填写汇总表(附件一)上报学院。各班上报人数不得超过推荐名额,后续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1:1.25的差额评选。
推荐名额:
班级 | F1712001 | F1712002 | F1712003 | F1712004 | F1712005 | F1712006 | F1712007 | F1712008 | F1712009 |
优秀毕业生 | 5~6 | 5~6 | 5~6 | 5~6 | 5~6 | 4~5 | 5~6 | 5~6 | 4~5 |
评分细则:
1、评定指标
项目 | 综合测评 | 班主任评价 | 其他加分 | |
分值 | 大一至大三综合测评实际得分平均值 | 大四综合测评实际得分 | 5 | 5 |
2、具体评分标准
Ø 综合测评
1) 大一至大三综合测评:参照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年度综合测评结果,按实际得分取平均分计入;
2) 大四综合测评:主要考察学生在大四期间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重点考察毕业季工作表现,由学院和班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认定,按逐项累计得分计入。
具体包括:
① 在学生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特别是承担学院毕业季工作(满分3分,由学院认定);
② 积极组织和参加班级集体活动,特别是承担班级毕业季工作(满分2分);
③ 撰写成长足迹经验分享文章,向“安泰毕业季”公众号投稿并被录用。《关于征集“2021届优秀毕业生成才成长故事”的通知》参见(附件二);(满分2分);
④ 大四期间符合综合测评条例规定的其他加分项(未用于大一至大三综合测评),如科创竞赛获奖、发表学术论文等。加分及提交材料的要求参照《2021年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测评评分标准》(附件三),由班级评审小组初审先加分,同时提交证明材料,学院复核。
⑤ 参评同学应积极参加班团、党支部和学院组织的主题活动,与师生相处融洽,如有不良表现,经相应组织认定,视情况予以扣分或取消评选资格。
Ø 班主任评价(满分5分)
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给予评分,填写评分表回执(附件四),以此作为评分依据,评分后回执由班级汇总交学院认定。若班主任给分为0分,视为取消该同学参评资格。
Ø 其他加分(自荐和推荐,由参评同学提供材料,班长收齐后交给学院,由学院认定,满分5分)
1) 自愿到国家艰苦行业、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就业、基层就业;
2) 大四学年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学术探究、赴国际组织实习以及公益服务,为学校、集体作出较大贡献者;
3)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其他情况。
3、评定说明
相关参评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取消此次和后续任何评奖资格,并通报批评;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时完成学业、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在今后在校期间违反评选条件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及有关奖励。
四、 材料提交
各班评选工作小组组长请于2021年4月27日17:00前,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填写汇总表(附件一)上报学院,纸质版交至A202宋睿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acem2017@163.com。
同时以班级为单位,一并提交所有候选人的班主任评价表、加分佐证材料,由学院进行最终审核。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