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上海交通大学十佳校园新媒体平台暨十佳校园媒体人评选的通知发布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01各位老师好! 为有序推进全校各级各类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强学校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培育健康积极正向的校园网络文化环境,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开展2021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十佳校园新媒体平台和十佳校园媒体人评选的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十佳校园新媒体平台 校内各级各类单位及学生组织开办或指导的校园新媒体平台均可申报。评选条件: (1)有明确的主管或指导单位,在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有较为稳定的运营团队; (2)有较为广泛和稳定的读者群、粉丝数,在校内校外有良好的形象和影响力; (3)积极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在内容创造、平台搭建、活动运营、技术创新、文化传播、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富有特色和成效; (4)如年度运行中发布负面信息,出现违反宣传纪律等重大失误,将取消评选资格。 2.十佳校园媒体人 校内各级各类单位及学生组织均可推荐十佳校园媒体人的申报。评选条件: (1)具有1年以上指导或运营校园新媒体平台经验的在校教职工,并获得所在单位推荐; (2)在校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身份,在校内各单位及学生组织开办的校园新媒体平台中负责运营、编辑等工作的学生骨干,并获得所在单位或指导单位推荐; (3)个人及带领团队在校园新媒体平台内容创新、采编、平台运营、媒介融合、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有较为突出的成绩。 其中评选条件(1)和(2)满足其一即可。 二、评选初步安排 1.申请阶段(3月—4月) 各单位和个人自行申请,学院进行材料初审遴选后,将择优推荐至学校参评。 2.评选阶段(4月—5月) 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综合考察平台及个人,确定获奖名单。 3.评选结果公布(4月—5月) 4月至5月期间,学校召开相关工作会对获奖的新媒体平台及个人进行表彰。 三、申报注意事项 请有意向参评的单位填写《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度十佳校园新媒体平台申报表》,请有意向参评的个人填写《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度十佳校园媒体人申报表》,请于4月6日(周二)下午4点前将书面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到sry1989@sjtu.edu.cn, 邮件名为“部门名称+十佳校园新媒体平台/媒体人申报”,并将纸质材料交至B502院办。 如各位老师在申报过程中有疑问需要交流,请与院办联系(62933324),非常感谢各位的支持! 学院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