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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交大安泰经管学院的一间大教室,坐满了来自于全国各经济学领域的学者,他们翘首以盼的,是来自哈佛大学的奥利弗·哈特教授(Oliver Hart),他首次以“上海交通大学高级学术顾问”的身份,应邀来到交大安泰,为国内学者展开关于“契约理论”的讲习班。

时任院长王方华教授作了来宾介绍,哈特则谦逊地坐在演讲台后面的椅子上等待演讲。简单的介绍结束,哈特起身,简单的开场白之后,便拿起粉笔,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了“Coase(科斯),1937”两个简单的单词,然后用亲切又不失平常的语调娓娓道来:“虽然科斯关于《企业的性质》这篇文章发表于1937年,但它对我来说历久弥新,我时不时就会翻出来看,每次都能找到新的启发。”

哈特的研究是继科斯、奥利弗·威廉姆森之后逐渐发展出来的不完全合同理论。科斯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从学术发展来看,奥利弗·哈特教授对于科斯提出的新制度经济学进行了发展和完善,使得新制度经济学能够与企业理论、契约理论、公司财务、法律和经济等多个领域结合起来,形成当今经济学中的一个新主流。

2016年,哈特凭借“在契约理论方面的贡献”与芬兰经济学家本特·霍姆斯特罗姆共同获得当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2018年3月14日,哈特教授将再次来到交大安泰,并基于他的研究成果,为我们带来题为“探讨监管的利弊得失分析”的演讲。

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安排 地点
2018年3月14日 13:30-14:00 签到注册

上海交大徐汇校区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A300演讲厅

14:00-14:15

开场,周林院长致辞
主持人:秦向东,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教授

14:15-15:00

主题演讲:监管的利弊得失分析
演讲嘉宾:Oliver Hart,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经济计量学会、美国人文与科学院院士,英国科学院院士,不完全合约理论的开创者之一。

15:00-15:40 Q&A
15:40-15:45 主持人总结

嘉宾介绍

Oliver Hart奥利弗·哈特

现任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经济计量学会、美国人文与科学院院士,英国科学院院士,不完全合约理论的开创者之一。

2016年10月10日,因在契约理论方面的贡献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他关注契约理论、企业理论、公司金融和法律经济学等研究领域,是合同理论、现代厂商理论和公司财务理论的创立者之一。专著《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是其代表作,书中他进一步发展了产权理论,提出了“不完全合同”理论 。


奥利弗·哈特研究领域涉及微观经济理论、数理经济学、企业理论与组织、合约理论、企业的财务结构、法学与经济学。哈特在企业理论上作出过突出贡献,他与格罗斯曼(Hart&Grossman1986)以及与穆尔的论文(Hart&Moore,1990)奠定了当代企业理论的基础,并为企业理论确立了一个基于合约理论的分析框架。他的《企业、合约与财务结构》(1995)已是企业理论的经典教科书。此外,哈特是不完全合约理论的开创者之一,他至今仍是该领域的领军人物之一。

▲哈特在英国出生,1969年获剑桥大学国王学院数学学士学位,1972年于华威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74年获得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后成为伦敦经济学院的教授以及剑桥丘吉尔学院研究员。


▲1984年,他回到美国,在那里他曾任教于麻省理工学院,1993年以来任教于哈佛大学。2000年到2003年任哈佛大学经济学系主任。


▲哈特教授自2006年起,出任上海交通大学高级学术顾问。


▲2016年,哈特凭借“在契约理论方面的贡献”与芬兰经济学家本特·霍姆斯特罗姆共同获得当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演讲内容

在此次演讲中,哈特教授会探讨人们何时希望对各类经济关系进行监管。重点讲解有关各方之间具有契约关系的案例。在信息对称和完全理性的标准假设条件下,监管无法发挥改善作用。但是,如果有关各方的信息不对称,或者理性有限,那么情况就会不同。如果政府遇到承诺问题,那么监管就是合理正当的。哈特教授会阐述最后一种情形,有助于理解目前美国对于银行监管的一场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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