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团组织生活改革基金申报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组织生活改革基金”(以下简称“团改金”)自1989年成立以来,对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丰富组织生活、强化团员意识、增强综合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组织生活改革基金工作手册》的具体规定,结合相关要求和工作实际,校团委拟组织开展2017年度“团改金”活动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和目标
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团组织特别是班级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旨在将“团改金”活动打造成为全体支部成员整合资源、凝聚情感、同辈激励和共同成长的平台载体。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至11月
三、活动过程和要求
1. 支部申报: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第7至9周,各团支部要从支部全体成员的特点、兴趣和实际需求出发,集体制定支部“团改金”活动方案。要立足于将“团改金”活动定位为实现2017年支部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载体,要明确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清晰的阶段性目标,并按照要求登录相关链接填写并提交“团改金”活动申报表。
2. 方案审核:各院系团委应在与各支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各支部拟定的“团改金”活动具体方案给予指导,帮助各团支部结合自身特点改进并最终确定方案,并于4月19日(周三)前登陆系统审核支部所提交的申报表并填写院系意见,将院系“团改金”活动申报统计表(见附件1)的电子版发送至:tuanwei_zuzhikou@126.com。
3. 集体建设:要持之以恒地通过“团改金”活动开展支部建设,力争实现支部同学在集体中共同成长的目标。各院系团委要积极指导各支部开展相关活动,并尽可能提供支持和帮助。
4. 中期交流:2016-2017学年夏季学期第1至2周,校团委组织部将举办中期交流,进行建设指导。
5. 结项评审: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第13至14周,校团委组织部将进行结项评审,重点考察项目的目的性、系统性、持续性、参与度和成效等五个维度,并对优秀项目给予相关荣誉及奖励。各支部的“团改金”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17年度支部工作等级评估的重要指标,各院系的“团改金”活动组织和开展情况将作为2017年度五四红旗(特色)团委评选的基础指标。
联系人:郭 非、温洪林
电 话:54742323*108
邮 箱:tuanwei_zuzhikou@126.com
地 址:逸夫楼305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二○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