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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港澳台侨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10 阅读数:1.2k

一、申请资格及条件

       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华侨本科生均具备申请资格。

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或学积分年级排名位列前50%。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三、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电子版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或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2)

        以上电子版申请材料请于12月12日上午10点前发送到相应年级负责老师邮箱,邮件名请命名为“XX奖学金+姓名+学号”。

注意:申请表与汇总表填写学生奖励情况等将作为评级依据,请务必认真、完整、详实、诚信填写!

申请表需使用简体中文填写,不同类型学生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或附件4)。

申请人自行决定申请等级,经过校级评审或校级答辩后由学生处评定最终的推荐等级。

五、其他事项

        对于获奖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