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港澳台侨奖学金评选通知
一、申请资格及条件
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华侨本科生均具备申请资格。
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或学积分年级排名位列前50%。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三、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电子版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或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2)
以上电子版申请材料请于12月12日上午10点前发送到相应年级负责老师邮箱,邮件名请命名为“XX奖学金+姓名+学号”。
注意:申请表与汇总表填写学生奖励情况等将作为评级依据,请务必认真、完整、详实、诚信填写!
申请表需使用简体中文填写,不同类型学生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或附件4)。
申请人自行决定申请等级,经过校级评审或校级答辩后由学生处评定最终的推荐等级。
五、其他事项
对于获奖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