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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19 阅读数:1.2k

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操作细则》,现将我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方案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本年度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下拨到学院的名额情况,分配如下表:

2019年硕士国家奖学金拟分配方案

不含留学生

经济类

工管类

管科类

金融专硕

会计专硕

总计

按比例分配名额

2.69

3.88

2.34

2.91

2.17

14

建议分配方案

2或3

3或4

2或3

2或3

2或3

14

2019年博士国家奖学金拟分配方案

不含留学生

经济类

管科类

工管类

总计

按比例分配名额

1.69

1.53

1.77

5

建议分配方案

1或2

1或2

1或2

5

2.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名额5个;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名额14个。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硕士二年级学生在评审年度内(第一学年)的学位课积点达到本专业前50%,单科成绩C以上(不含C);硕士三年级学生和学制内博士生按正常进度完成课程修读(合格)和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合格)等。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社会服务:申请人须承担一定量的社会服务(包括:学院或导师指派的社会服务任务,学校委派的挂职锻炼,西部计划,社团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及校级学生干部,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

2、在校期间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3、延期毕业,硕博转硕,参评年度休学(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除外)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2019年已毕业的研究生。

 

三、申请办法

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打印签名版(见附件1),撰写个人自传,于9月23日12点前交至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备注:硕士二、三年级交给黄超芸老师,A204,52301075;博士年级交给范恒老师,A204,52301995)

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答辩。

在评审过程中,有申请材料造假、重复申报或其他舞弊及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者参评资格,并根据校纪校规进行相应处分。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操作细则(试行稿).docx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