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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凯原奖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者: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10 阅读数:1.2k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廖凯原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凯原励志奖学金,授予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凯原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2万元。

一、申请人资格:

       凡在上海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登记的上海交通大学在册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具有凯原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资格,但在申请时前一年的21日至申请年的131 日期间(以下简称评选年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一)考试不及格的;

    (二)受纪律处分或仍处于处分考察期内;

    (三)因公派出国、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离校的;

    (四)延期毕业的,但下列两种情除外:

              1、优秀博士生学位论文基金获得者;

              2、因公派出国等其他特殊情况延期毕业,经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的。

二、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一般于每年5月启动,当年6月完成;

(二)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基金会共同确定各学院的凯原奖学金申请名额共60名;

(三)各学院成立相应的评审组织,完成学院评审,并按规定报送材料;

(四)学校评审委员会以现场面试的方式从60名候选人中选出40名获奖人和5名候补获奖人;

(五)凯原励志奖学金终评委员会审核确定40名获奖学生。

三、上报材料

有意参评的同学,请及时和所在年级思政老师联系,进行申请。电子、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15日,下午1700

纸质版材料: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二)个人申请书;

(三)经由学院教务部门盖章的包括评选年度在内的历年成绩单 (注:评选年度为申请时前一年的21日至申请年的131日期间,下同)

(四)在评选年度发表的科研成果(学院盖章);

(五)在评选年度获得的奖项材料(学院盖章);

(六)足以证明申请人品学兼优的其他书面材料(学院盖章);

 

电子版材料: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命名为学院+学历+姓名+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机动学院硕士张三的申请表文件名为机动学院硕士张三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二)《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三)《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度奖学金通用汇总表》

(四)自我展示PPT(具体情况后文说明,有模板)。

 

五、其他

 (一)  进入60名候选人的学生请准备4ppt供面试时展示使用,第一页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照片,后三页展现学习(需提供绩点)、科研、学生工作、公益活动及综合能力。

 (二)校级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凯原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再参加本年度其他奖学金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