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凯原奖学金评审通知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廖凯原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凯原励志奖学金”,授予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凯原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2万元。
一、申请人资格:
凡在“上海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登记的上海交通大学在册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具有“凯原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资格,但在申请时前一年的2月1日至申请年的1月31 日期间(以下简称“评选年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
(一)考试不及格的;
(二)受纪律处分或仍处于处分考察期内;
(三)因公派出国、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离校的;
(四)延期毕业的,但下列两种情除外:
1、优秀博士生学位论文基金获得者;
2、因公派出国等其他特殊情况延期毕业,经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的。
二、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一般于每年5月启动,当年6月完成;
(二)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基金会共同确定各学院的“凯原奖学金”申请名额共60名;
(三)各学院成立相应的评审组织,完成学院评审,并按规定报送材料;
(四)学校评审委员会以现场面试的方式从60名候选人中选出40名获奖人和5名候补获奖人;
(五)凯原励志奖学金终评委员会审核确定40名获奖学生。
三、上报材料
有意参评的同学,请及时和所在年级思政老师联系,进行申请。电子、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15日,下午17:00。
纸质版材料: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二)个人申请书;
(三)经由学院教务部门盖章的包括评选年度在内的历年成绩单 (注:“评选年度”为申请时前一年的2月1日至申请年的1月31日期间,下同);
(四)在评选年度发表的科研成果(学院盖章);
(五)在评选年度获得的奖项材料(学院盖章);
(六)足以证明申请人品学兼优的其他书面材料(学院盖章);
电子版材料: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命名为“学院+学历+姓名+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机动学院硕士张三的申请表文件名为“机动学院硕士张三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二)《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三)《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度奖学金通用汇总表》;
(四)自我展示PPT(具体情况后文说明,有模板)。
五、其他
(一) 进入60名候选人的学生请准备4页ppt供面试时展示使用,第一页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照片,后三页展现学习(需提供绩点)、科研、学生工作、公益活动及综合能力。
(二)校级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凯原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再参加本年度其他奖学金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