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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硕士专项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16 阅读数:1.2k

我院各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校已经启动2018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沪交学[2017]35号《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及设奖单位提供的奖学金类别及其相关评选条件,现将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及详细信息

截止目前,学校已分配可供我院硕士研究生申报的奖学金类别共计7项,名额、奖金额度、参评条件等附件1所示。申请附件中所列的奖学金并获得学院推荐后,本年度内的后续专项奖学金将不予推荐。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为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及课外文体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热心集体工作。

6.其他具体要求依据相关奖学金评选细则或设奖条件。 

注意:评奖年度内(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指所有修读的课程);

2.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

3.参评年度受到院级或校级各类纪律处分;

4.参评年度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5.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

6.其他应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况。延期毕业,硕博转硕,参评年度休学(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交流且休学时间小于等于一学期的除外)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三、申请办法

请参考综合测评成绩与奖项要求,填写提交《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打印签名版(见附件2),于10月19日16点前交至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硕士二年级:黄超芸老师   A204  52301995

硕士三年级:孙瑞艳老师   A202  52301096


备注:

       已经获得奖学金续评资格的学生不得申请其他专项奖学金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