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18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读本科生,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申请的学生必须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且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列入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
同一学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只能获得其一)。
具体申请条件为: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
6、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二、 时间安排
有意参评的同学,请及时和所在年级思政老师联系,进行申请。
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5日下午5点,届时将通知推荐人选提交纸质材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样表及填写说明,注意相关格式规范和要求。
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姓名+学号
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初审名单表请提交至如下邮箱:
本科二年级:liangfeng@sjtu.edu.cn
本科三年级:10704008.sry@163.com
本科四年级:ihao@sjtu.edu.cn